各位常务理事: 现将讨论修改后的《中国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“十二五”科学研究课题指南》、《中国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科研课题管理(暂行)办法》和《中国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科研课题申请书》一并呈上,请审阅,并请在2011年6月15日之前将修改意见用邮件发送学会秘书处王凡同志(邮箱:wang.fan@hotmail.com)。秘书处将根据各位常务理事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,并在7月1日之前予以发布。 感谢您的配合!
中国高教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秘书处 2011年5月26日
1、附件一:“十二五”科研课题指南
2、附件二:科研课题管理(暂行)办法
3、附件三:科研课题申请书